一、创建实施办法
(一)宣传动员(11月20日—23日)
活动领导小组对创建活动进行总体部署,各教学系组织召开本系动员大会,安排布置卫生文明寝室创建的具体工作。
(二)落实创建(11月24日—12月3日)
各教学系对照卫生寝室创建标准组织本系学生全面清扫卫生,整理宿舍内务,展开创建活动。文明宿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和学生自律委员会将对各教学系落实活动情况进行抽查。
(三)检查自评(12月4日—9日)
各教学系根据本系学生寝室实际创建情况进行检查自评,对在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寝室,按照学校对应分配的奖励名额,等额申报至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宿管中心)。
(四)整改提高(12月10日—16日)
对于创建自评阶段不合格的寝室,各教学系要进行监督整改,对脏、乱、差的寝室要进行个别教育,重点整改,直至达标合格。
(五)验收评比(12月17日—20日)
活动领导小组将组织对教学系上报的卫生文明寝室进行检查验收评比,对验收不符合申报卫生文明寝室标准的寝室将予以取消且不增补名额。本次活动将评选出70个卫生文明寝室,2个先进教学系。
本次卫生文明寝室创建活动结束后,各部门应认真总结经验,以巩固卫生文明寝室创建成果。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学生宿舍自律委员会每月将对各教学系卫生文明寝室进行复查,对于不合格寝室将取消其卫生文明寝室称号。
二、卫生文明寝室名额分配表
系 别
| 名额(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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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系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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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系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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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系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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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电子工程系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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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系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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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信息技术系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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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系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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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系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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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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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分标准(采用100分制标准计分)
90分以上为卫生文明寝室,
80—89分为达标寝室,
79分以下为不合格寝室,不达标的酌情扣分。
项 目
| 项目分值
| 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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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 度
| 10分
| 1、配有寝室长,有严格的寝室卫生值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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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面
| 15分
| 1、地面干净,无烟头、果皮、纸屑、污水、痰迹、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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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 铺
| 15分
| 1、床上卧具干净、叠放整齐一致,无乱挂衣物、乱放书籍现象。
2、床下鞋子等物品摆放整齐,无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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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 窗
| 15分
| 1、门窗无污垢、灰尘、无乱涂乱画迹象。
2、玻璃干净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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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花板
灯 具
墙 壁
| 10分
| 1、无蜘蛛网、灰尘。
2、无乱贴乱写乱画,无人为污损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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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 凳
| 15分
| 1、桌凳保持完好、干净,放置有序,桌上无杂物、纸屑,物品摆放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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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 口
| 10分
| 1、无垃圾、痰迹和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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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 内
整 体
| 10分
| 1、室内装饰设计新颖、美观大方、布局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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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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