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师资队伍标准
(一)选拔严谨治学、学术造诣较高,从严执教、教学经验丰富,勤奋思考、教学特色鲜明的教授、副教授作为课程负责人及主讲教师。
(二)专业基础课教师团队形成合理的知识结构,具备较强的责任感;形成良好的辅导教师机制,每位任课教师每周需有半天的课外辅导。
(三)每学期定期召开两次教学研讨会。首次教学研讨会安排在学期之初,目的是形成明确、合理的任务分工,研讨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第二次教学研讨会安排在学期之末,目的是积极交流、共享先进的教学经验,吸收优秀教学改革成果。
(四)每学期开展与专业基础课课程教学相关的专题研究会2-3次,由各专业教师介绍专业基础课各领域最新立法进展和理论成果,加快授课教师理论知识更新。
(五)每年组织安排任课教师进行与专业基础课教学有关的学习、进修、考察、交流等方面的活动。
二、教学内容标准
(一)按照授课对象的实际水平,注重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讲授,注重知识点之间的内在联系,有助于学生形成完整的知识架构,夯实专业知识基础。
(二)专业基础课教学内容要与实践相结合,在授课中灵活运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生的实际案例,加深学生对基础知识的理解,提升学生运用知识的能力。
(三)注重教学内容的更新,在教学中及时吸收法律法规的更新内容和反映学科前沿的最新理论成果,加强教学内容改革。
(四)适当讲授与专业基础课有关的其他学科知识,有助于复合型人才培养,提升学生多学科的交叉综合能力。
三、教学资源标准
(一)选用正式出版的高水平优秀教材,编写配套的实践实训教材。
(二)充分利用网络课程中心资源;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案、习题、网络课件等教学相关的文件和教学资料上网并开放,并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更新。
(三)建设课程的教学资源库,建成课程的参考文献资料库和视频资料库,并向学生开放。
四、教学方法标准
(一)课程讲授要注意提升学生读、写、说等基本技能训练,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学生积极思维和调动学生潜在的能力。
(二)恰当使用协作学习、研究性学习、课堂讨论和专题报告等形式,培养学生主动学习的意识,提高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采取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形式,每学期安排2次左右的实践部门专家讲座,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能力。
(四)在课堂教学中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制作统一的教学课件。任课教师利用网络课程中心开展网上答疑工作和作业批改工作。
五、课程考核标准
(一)命题标准。难易适当,重点考核本学科基本知识。易题比例为60%,中等难题比例为30%,难题比例为10%;题型多样,至少包括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填空、判断、简答、案例分析、论述等题型中的四种以上类型;试卷内容的覆盖面较宽,争取做到全面覆盖主要知识点;试题的认知层次应比较恰当,识记性、应用性和综合性试题都应兼顾。
(二)命题程序。专业基础课采用题库,教学系/教研室主任统筹安排题库命题,各专业教师相互交叉审查命题,防止命题错误,教学系/教研室主任负责试题进行管理和审核。
(三)试卷保密要求。试卷命题教师以及接触试卷的其他人员和教师不得以答疑或其他任何方式泄露试卷内容。
(四)评阅要求。内容试卷评阅要遵守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应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规范阅卷。
(五)成绩组成。期末考试成绩在总评成绩中的比例为50%,按课堂出勤评定的成绩在总评成绩中占10%,按照平时作业和课堂表现等评定的成绩在总评成绩中占10%,期中考试成绩在总评成绩中的比例为30%。个别课程经任课教师申请、教务处相关部门批准后可以采用适合该课程的灵活计分方式。
外国语学院
2019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