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资助委员会”)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学工办具体指导下,由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资助服务型学生组织。委员会秉承“公平、公正、温暖、精准”的工作理念,协助学院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开展助学服务、励志教育与感恩回馈活动,切实服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
一、组织架构与主要职责
(一)主任团
主任团全面负责资助委员会的整体规划、统筹协调与对外联络工作,指导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确保各项资助政策与活动落实到位。
(二)秘书处
秘书处负责委员会内部日常事务,包括会议组织、文件管理、信息汇总、考核记录及与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保障组织高效运行。
(三)勤工部
勤工部负责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的管理与考核,协助学生合理安排课余时间,提升实践能力与综合素养。
(四)资助部
资助部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复核、各类奖助学金评审辅助、临时困难补助及助学贷款相关事务,确保资助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五)宣传部
宣传部负责资助政策的宣传解读、先进典型报道、资助活动新闻报道及新媒体平台的运营维护,营造感恩励志、互帮互助的学院氛围。
二、工作制度
为保障资助委员会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例会制度
1.委员会全体大会每学期召开2—3次,由主任团主持,总结阶段性工作并部署重点任务。
2.各部门内部例会每两周至少召开1次,由部长(或副部长)主持,检查工作进度,协调解决问题。
3.重要事项或紧急任务可由主任团临时召集专题会议。
(二)文件与档案管理制度
1.各类资助工作文件、会议记录、活动材料等由秘书处统一归档保存,实行纸质与电子双备份。
2.涉及学生个人信息或资助评定过程的材料,须严格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外传。
(三)信息发布与宣传制度
1.资助政策、通知公告等对外信息由宣传部统一编辑、初审,经主任团或指导老师审核后方可发布。
2.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学院网站等)发布内容须遵守学院网络信息管理规定。
(四)值班与沟通反馈制度
1.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固定值班时间,受理学生咨询与材料提交。
2.建立“部门—主任团—指导老师”三级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学生合理诉求。
(五)工作交接制度
每届任期结束或人员变动时,须在秘书处监督下完成工作清单、档案资料及未尽事项的书面交接,确保工作连续性。
三、考核办法
为调动成员积极性、提升工作质量,实行以“日常表现 + 工作实绩 + 综合评议”为核心的考核机制。
(一)考核对象与周期
考核对象:资助委员会全体成员(含主任团、部长/副部长、干事)。
考核周期:每学期考核1次,学年末进行总评。
(二)考核内容与权重
1.工作态度:责任心、积极性、出勤情况、按时完成任务,30%;
2.工作能力:业务熟练度、沟通协调能力、问题解决能力,30%;
3.工作实绩:任务完成质量、活动成效、部门协作成果,30%;
4.创新与贡献:提出合理化建议、主动承担额外工作、典型事迹,10%。
(三)考核方式
1.自评(20%):成员根据考核表进行自我总结与评分。
2.部门内部互评(30%):同一部门成员相互评价。
3.主任团评价(30%):由主任团结合日常观察与工作记录进行评分。
4.指导老师评价(20%):学院指导老师对整体表现进行综合评价。
(四)考核结果及运用
1.优秀(90分及以上):通报表扬,优先推荐评优评先,在综合测评中按规定给予加分。
2.良好(75—89分):保留任职资格,视情况予以鼓励或发展性支持。
3.合格(60—74分):由部长或主任团进行谈话提醒,提出改进建议。
4.不合格(60分以下):经主任团与指导老师研究后,予以调整岗位或免职处理。
(五)考核纪律
考核过程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3个工作日内向主任团书面申请复核。
四、工作宗旨与愿景
资助委员会将继续以“服务学生、精准资助、育人成才”为目标,不断完善工作体系,拓宽资助渠道,助力外国语学院每一位学生安心求学、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