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学生会简介

时间:2026-06-01 点击:


外国语学院学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学院团委和校学生会具体指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院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学生会坚持“服务同学、引领成长、务实创新、团结奋进”的宗旨,围绕思想引领、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等方面开展工作,助力外国语学院学生全面发展。

一、组织架构与成员名单

(一)主席团

主席团全面负责学生会的整体规划、统筹协调与对外联络工作,主持召开学生会重要会议,指导各中心开展工作。

(二)公共事务中心

公共事务中心负责学生会内部日常事务,包括文件起草与归档、会议组织与记录、物资与财务管理、成员考勤与考核汇总,协调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配合。

(三)学习活动中心

学习活动中心围绕学风建设开展工作,组织学术讲座、经验交流会、外语角、演讲比赛等活动,收集反馈学生学习需求,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四)权益维护中心

权益维护中心关注学生日常学习与生活中的合理诉求,收集并反馈意见建议,协助学院改善教学与生活环境,开展权益知识普及活动,维护学生正当权益。

(五)校园文化中心

校园文化中心负责策划组织各类文艺活动,如迎新晚会、戏剧展演等,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展现外国语学院学生青春风采。

(六)体育健康中心

体育健康中心负责策划组织各类体育活动,如篮球赛、羽毛球赛、趣味运动会等,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学生身体素质与团队协作能力。

二、工作制度

为保障学生会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例会制度

1.学生会全体大会每学期召开2—3次,由主席团主持,总结阶段工作并部署重点任务。

2.各中心内部例会每两周至少召开1次,由部长主持,检查工作进度,协调解决问题。

3.遇重大活动或紧急事项,可由主席团临时召集专题会议。

(二)活动审批与管理制度

1.各中心举办活动前须提交策划方案(含预算),经主席团审核、指导老师批准后方可执行。

2.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主办中心提交活动总结及经费决算表至公共事务中心归档。

(三)文件与档案管理制度

1.各类工作文件、会议记录、活动材料由公共事务中心统一分类归档,实行纸质与电子双备份。

2.重要文件及涉及学生个人信息的材料须严格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外传。

(四)值班与沟通反馈制度

1.学生会设固定值班时间,受理学生咨询与建议。

2.建立“中心—主席团—指导老师”三级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学生合理诉求。

(六)工作交接制度

每届任期结束或人员变动时,须在公共事务中心监督下完成工作清单、档案资料、经费账目及未尽事项的书面交接,确保工作连续性。

三、考核办法

为调动成员积极性、提升工作质量,实行以“日常表现 + 工作实绩 + 综合评议”为核心的考核机制。

(一)考核对象与周期

考核对象:学生会全体成员(含主席团、部长/副部长、成员)。

考核周期:每学期考核1次,学年末进行总评。

(二)考核内容与权重

1.工作态度:责任心、积极性、出勤情况、按时完成任务,30%;

2.工作能力:业务熟练度、沟通协调能力、问题解决能力,30%;

3.工作实绩:任务完成质量、活动成效、中心协作成果,30%;

4.创新与贡献:提出合理化建议、主动承担额外工作、典型事迹,10%。

(三)考核方式

1.自评(20%):成员根据考核表进行自我总结与评分。

2.中心内部互评(30%):同一中心成员相互评价。

3.主席团评价(30%):由主席团结合日常观察与工作记录进行评分。

4.指导老师评价(20%):学院指导老师对整体表现进行综合评价。

(四)考核结果及运用

1.优秀(90分及以上):通报表扬,优先推荐校院两级评优评先,在综合测评中按规定给予加分。

2.良好(75—89分):保留任职资格,视情况予以鼓励或发展性支持。

3.合格(60—74分):由部长或主席团进行谈话提醒,提出改进建议。

4.不合格(60分以下):经主席团与指导老师研究后,予以调整岗位或免职处理。

(五)考核纪律

考核过程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3个工作日内向主席团书面申请复核。

四、工作宗旨与愿景

外国语学院学生会将继续秉承“服务同学、引领成长、务实创新、团结奋进”的宗旨,不断完善组织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努力打造一支“同学信赖、老师放心、充满活力”的学生骨干队伍,为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的蓬勃发展贡献青春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