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快速提高学院本科教育教学水平,引导全院教师潜心育人,重视教学、研究教学、投入教学,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汉江师范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管理办法》(教发【2019】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外国语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管理办法》。
一、教师教学质量评价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主要是对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综合评价,每学期期末组织一次,采用网上评价、同行打分、督导打分的方式进行。教学质量评价由学生评价、同行评价、管理人员(含督导人员)评价组成,所占比重依次为5:2:3。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优秀名额占外国语学院实际上课教师数量的20%,从教学质量评价最终分数≥90的教师中遴选推荐。
教师参加校内外教学比赛获奖者,将优先推荐为“优秀”等次。
教学质量评价最终分数排名在后20%的教师不能被确定为优秀人选名单推荐。
二、评价方法
1. 学生评价
学生对学期内所有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价,评价成绩我院组织学生在网上评价后统计评定。学生评价的最后结果为该教师本学期所上所有课程学生评价成绩的平均值。学生评价结束后由教务处教学督导科将学生评价成绩反馈给外国语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2. 同行评价
同行评价成绩由各教研室负责组织同行教师通过开展相互听课、评课、教学档案检查等教研活动评定。
3. 管理人员(督导人员)评价
管理人员(督导人员)评价成绩由外国语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小组通过检查教师各教学环节,结合课堂教学和平时工作表现情况综合评定。
4. 评价成绩的计算办法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成绩(设为R)=学生评价成绩×50%+同行评价成绩×20%+管理人员评价成绩×30%。
5. 教师教学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优秀:R≥90;良好:85≤R<90;合格:60≤R<80 ;不合格:R<60 。
6. 教学质量评价实行一票否决制,教师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其教学质量评为不合格:
(1)课堂教学违背宪法和法律、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教师职业道德,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言行,师德缺失,存在师德禁行行为。
(2)严重违反教学工作纪律,未经批准擅自停课、调课、旷课。
(3)学期内发生教学事故的。
教师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其教学质量不能评为优秀;存在下列情况之二,其教学质量评为不合格:
(1)课堂授课无大纲、无教案、无教学实施方案,教学内容脱离教学大纲;实验课无实验报告和实验记录。
(2)PPT 课件制作马虎,效果差,展示内容与教学大纲不符。
(3)毕业实习、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指导工作敷衍塞责,质量不符合《汉江师范学院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4)所任课程受到教学信息员投诉,反映教学不认真、讲课听不懂、质量不满意的课程并核查属实的。
(5)教学工作量没有达到学校相关规定要求。
(6)不服从学院课程安排及其他相关教学工作任务,或工作敷衍了事,或拖拉散漫,影响学院教学工作进度与质量。
三、组织实施
1. 外国语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小组负责全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
2. 成立外国语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并及时反馈和处理评价工作中的问题,保证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
外国语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 梅、夏金元
副组长:祝东江、陈 露
成 员:计道宏、曹 勇、欧阳钦、许 玲、戴雪梅
严桂林、齐雁飞、贾 玉、樊 静、李利桃
管理人员(督导人员)成员组成名单:
陈 梅、夏金元、计道宏、祝东江、明安云、刘 鹏、许 玲、戴雪梅、严桂林、彭小燕、齐雁飞、贾 玉、李 新。
管理人员(督导人员)的教学质量评价得分评定办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最终平均值。
3. 外国语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汇总统计教学质量评价成绩,按比例评定教师教学质量优秀等级并公示无异议后送教务处备案。
4. 外国语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在学院QQ群和学院公示墙公布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若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教学副院长祝东江和纪检委员曹勇反映。
四、评价管理
1.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由评价主体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自行做出,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采取任何形式进行干预。
2. 教师对评价结果不服或认为需要解释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外国语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外国语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教研室进行调查核实,在一周内给予答复。
3. 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是教师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不与年终绩效挂钩。
4.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外国语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汉江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
2020年1月10日
附件:
1. 《汉江师范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管理办法》(教发【2019】4号)
2. 汉江师范学院教师教学质量同行评价表
3. 汉江师范学院教师教学质量管理/督导人员评价表
附件2:
教师教学质量同行评价表
评 价 指 标 |
权重 |
评 价 选 项 |
积极参加教研室或课程组的教研活动 |
0.1 |
[A] [B] [C] [D] [E] |
治学态度严谨,教书育人 |
0.1 |
[A] [B] [C] [D] [E] |
合理承担教学任务,团体协作精神强 |
0.1 |
[A] [B] [C] [D] [E] |
熟悉教学内容,并不断更新 |
0.15 |
[A] [B] [C] [D] [E] |
善于处理教材,教学内容组织逻辑性强 |
0.15 |
[A] [B] [C] [D] [E] |
授课重点突出,基本概念,理论讲解清晰,衔接严谨 |
0.15 |
[A] [B] [C] [D] [E] |
教学具有启发性,善于引导学生思考 |
0.15 |
[A] [B] [C] [D] [E] |
能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教学手段,教学方法适合课程教学需要 |
0.1 |
[A] [B] [C] [D] [E] |
备注:选项A、B、C、D、E分别对应该项得分为95、85、75、65、55分。
问题:
1、该教师教学工作最突出的优点:
2、今后最应该注意改进的地方:
附件3:
教师教学质量管理/督导人员评价表
评 价 指 标 |
权重 |
得分 |
积极参加教学研究活动和学生学业指导工作 |
0.1 |
[A] [B] [C] [D] [E] |
教材选用适当,有配套的参考书 |
0.1 |
[A] [B] [C] [D] [E] |
课程授课计划、教案完备 |
0.1 |
[A] [B] [C] [D] [E] |
认真执行授课计划,不擅自调(停)课 |
0.15 |
[A] [B] [C] [D] [E] |
课堂教学组织有序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
0.1 |
[A] [B] [C] [D] [E] |
教学内容取舍得当,授课重点难点突出 |
0.1 |
[A] [B] [C] [D] [E] |
能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教学手段,增强教学效果 |
0.1 |
[A] [B] [C] [D] [E] |
严格执行考试管理规范 |
0.1 |
[A] [B] [C] [D] [E] |
各项教学材料整理规范提交及时 |
0.1 |
[A] [B] [C] [D] [E] |
积极投入教学改革与研究,有教研成果 |
0.05 |
[A] [B] [C] [D] [E] |
备注:选项A、B、C、D、E分别对应该项得分为95、85、75、65、55分。
问题:
1、该教师教学工作最突出的优点:
2、今后最应该注意改进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