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外国语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的通知

时间:2021-03-26 点击:

 

为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决议、指示精神和学校有关文件、通知要求,履行外国语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及监控职能,完善教学监控体系,加强教学工作中的各环节、过程、管理和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和指导,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确保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结合实际情况,外国语学院特成立外国语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

一、外国语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组织机构

外国语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学督导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院长担任,副主任1名,由教学副院长担任,成员由教学经验丰富的教授、副教授或教研室主任担任,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所授专业

职称

1

   

英语、商务英语

副教授

教学督导委员会主任

外国语学院院长

2

祝东江

英语、英语教育

副教授

教学督导委员会副主任

外国语学院副院长

3

计道宏

英语、英语教育

   

外国语学院副院长

学校教学督导员

4

明安云

英语、大学英语

   

学校教学督导员

5

   

英语、英语教育

副教授

翻译教研室主任

学校教学督导员

6

   

英语、英语教育

副教授

英语语言文学教研室主任

7

彭小燕

英语、英语教育

副教授

外语学科教学论教研室主任

8

   

英语、英语教育

副教授

汉语国际教育教研室主任

9

   

英语、英语教育

   

语言学教研室主任

10

戴雪梅

商务英语

   

商务英语专业教研室主任

11

   

商务英语

副教授

商务英语专业负责人

12

严桂林

日语、大学日语

副教授

/法语语言文学教研室主任

13

陈鸿业

日语、大学日语

   

外语学习中心主任

14

齐雁飞

大学英语

副教授

大学英语教研室主任

15

    鸿

大学英语

副教授

教工三支部书记

16

   

大学英语

副教授

学院教学督导员

二、教学督导委员会的职责

教学督导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保证外国语学院教学工作规范地进行,及时反馈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的措施,重点对教学质量实施监督。

1. 对课堂教学、实验与实践教学、考试、毕业论文及实习报告设计等教学环节进行巡视、检查和督导; 深入课堂了解教师教学状况,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次;

2. 制定并实施教师教学效果评价方案,积极推动网上学生评教,通过多种评教形式,对教师教学活动及效果进行检查、指导和评价,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也督促教学态度、教学方法与教学效果不好的教师尽快改进和提高;

3. 对学生的学习活动及效果进行检查、指导和评价,帮助学生树立勤奋学习、自主性学习和创造性学习的优良学风,摒弃不良学风;

4. 对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进行宏观组织、指导、评价和监督;

5. 协助学校教务处、外国语学院做好相关的教学评估和检查工作;

6. 参与教学评优工作和教学管理制度及相关文件的制定和修订;

7. 围绕学校、学院各阶段教学工作重点,开展专题调研,为学校、学院教学工作及教学管理的改进提供客观可靠的分析和调研报告;

8. 每年组织一次优质课堂评选活动,鼓励先进,教学相长,营造浓厚的课堂教学争先创优氛围;

9. 积极参加学校教学督导行业专门会议,加强与兄弟学院的工作经验交流,提高教学督导工作水平;

10. 完成学校、学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教学督导委员会聘任

外国语学院为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颁发聘书,任期四年,期满后重新聘用。若有人员变动,学院将重新聘用新委员。

             

 

                                               外国语学院

                                            202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