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高校的教科研功能和育人功能,及时准确掌握我系教科研工作动态,搭建同行之间相互沟通交流的平台,促进我系的教科研工作,现制定外语系教科研奖励制度。
一、我系所有在职专职教职员工每年须完成一定教科研工作。主持或参加教科研项目,公开发表学术文章。
二、每年奖励教科研情况的时间跨度为每年的1月1日至每年12月31日,完成时间为12月10日前。
三、奖励的内容为:公开发表的署名“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外语系” 第一作者的教科研论文,公开发表的专著、公开出版的教材。
四、奖励的标准:公开发表在学校校报以外的学术刊物每篇文章按5个课时计算,核心期刊按10个课时计算。担任专著或教材的副主编按5个课时计算,主编按10个课时计算。
五、申报教师填写申报表格并提供一份相关内容的复印件。外语系分管教科研领导对成果进行核准。
本次奖励规定自2014-2015-1学期起实行。未尽事宜,由外语系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