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是中国共产党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党员的过程是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重要教育过程,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环节,也是基层党组织的重要职责。为了使我系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根据我校党委组织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入党人的确定
1.党支部结合我系各项活动,采取多种形式激发和培养群众的政治热情,鼓励他们积极上进,向党组织靠拢。
2.符合《党章》第一条规定的申请入党条件并主动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学生,党支部即可确定为申请入党人,并报系党总支备案。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确定和培养
1.申请入党人成为入党积极分子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改革开放。
(2)对党有较明确的认识,入党动机端正,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3)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作风以及奉献精神,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在学习、工作及各项集体活动中表现良好。
(4)品德修养好,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较好的影响和威信。
2.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1)团支部根据申请入党人的条件,并征求辅导员的意见,提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名单,报党支部审查。
(2)党支部对推荐名单要认真考察,并召开支委会进行讨论,符合条件的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报党总支审定。
(3)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实行动态管理,经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程序,每学期作一次调整,将新涌现出的积极分子补充进来,把不具备条件的调整出去。
3.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
(1)系党总支、各党支部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同时,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2)有计划地分批选送入党积极分子进校党校学习,同时吸收他们参加党支部的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对他们采取形式多样的培养教育。
(3)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对学生中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成绩、考评名次及奖惩情况应登记在册。
三、党员发展对象的条件、确定和培养
1.入党积极分子成为党员发展对象的条件
(1)组织考察后,认为基本具备《党章》中规定的党员条件。
(2)经党校提高班培训且已经结业。
(3)学生发展对象必须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班级上等水平,先锋模范作用显著,在同学中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民意测评过半数),无违纪,无补考.至少获得一项荣誉
(4)政治审查合格。
2.发展对象的确定
经支部大会讨论,确定已具备发展对象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报系党总支审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后,正式确定为发展对象。
3.发展对象的培训和考察
(1)发展对象要进行短期集中培训。由党校组织进提高班进一步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培训结束前由校党校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合格作为发展入党的必备条件之一。
(2)各党支部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发展对象的介绍人,负责对其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进行考察。
四、预备党员的接收
1.发展对象经考察合格,在党支部指导下,严肃认真地填写《入党志愿书》。
2.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经支部大会讨论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3.党员的审批。
学生党员由系党总支审核、校党委审批。
4.组织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仪式。
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及转正
1.党员在预备期应做的工作
(1)预备党员应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
(2)党支部应定期考察预备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表现。
2.预备期满,本人提出转正申请,党支部写出预备期考察报告,报系党总支审核、校党委审查通过后,按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
3.经支部大会讨论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
4.预备党员预备期满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超过一年仍条件不够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