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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
岗 位 |
责任人 |
学生思政工作职责 |
一级 |
组 长 |
书记 院长 |
夏金元 陈 梅 |
领导全院学生思政工作 |
二级 |
副组长 |
副书记 |
陈 露 |
具体负责学生思政工作 |
副院长 |
计道宏 |
负责科研、讲座、实验教学环节的学生思政教育 |
副院长 |
祝东江 |
协助陈梅院长负责教学环节学生思政,开展课程思政 |
三级 |
成员 |
辅导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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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学生人生导师,引导学生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
班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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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辅导员做好本班学生学生思政工作 |
四级 |
个人 |
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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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学生引路人,传递正能量,讲好中国故事,搞好“课程思政” |
注:层层有责、层层负责、层层尽责、层层追责、层层压实筑牢责任
外国语学院党总支
2019年5月22日